1 范围
本标准给出了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的技术参数、结构、性能及试验等内容。
本标准适用于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的使用、试验、包装和运输。该装置是用于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器的制造、使用及科研等部门从电器中回收、净化及贮存六氟化硫气体,并能对设备抽真空及充入六氟化硫气体的专用设备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,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,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150-89 钢制压力容器
GB 191-85 包装、储运、图示、标志
GB 3768-83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
GB 8905-1996 六氟化硫气体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检测导则
GB 11023-89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
GB 12022-89?工业六氟化硫
DL/T 603-1996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
DL/T 617-199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技术条件
DL/T 618-199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验规程
JB 8-82 产品标准标牌的规定
JB/DQ 2588-90 六氟化硫充气及回收装置
3 正常使用条件和特殊使用条件
除非另有规定,SF6气体回收装置一般要在3.1中列出的条件下使用。
3.1 正常使用条件
a)户外使用。
b)周围空气温度:最高40℃(24h平均值不超过35℃);最低-10℃,-30℃。
c)海拔高度:1000m以下。
d)太阳辐射强度:应考虑达到1000W/m2(晴天中午)时。
3.2 特殊使用条件
当回收装置使用的环境条件不同于3.1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时,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。
4 技术参数
4.1 最高储气压力:4MPa。
4.2 回收气体压力:初压≤0.7MPa(20℃),终压≤0.05MPa
4.3 回收气体速度(20℃):将设备容积为1m3、气压为0.7MPa的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到容积为1m3、初压为2MPa的贮气罐中。气体回收时间为:设备中残压达到0.05MPa时,不超过0.5h~1h;设备中残压达到10×133Pa时,不超过1h~2h。
4.4 充气速度:对初压低于133Pa的1m3容器充SF6气体至0.7MPa时,充气时间不超过0.2h(20℃)。速度:5m3/h;2m3/h。
4.5 抽真空速度:对容积为1m3、初压为0.1MPa的容器抽真空至133Pa,速度:1m3/h;0.5m3/h。
4.6 装置本身的极限真空度:≤10Pa。
4.7 装置的真空度保持:在133Pa压力下保持24h,真空度值上升小于400Pa。
4.8 净化气体湿度质量控制:
4.8.1 湿度控制:当气源的六氟化硫气体湿度为1000μL/L时,经一次回收后的气体湿度应低于80μL/L。
4.8.2 油分控制:<10μg/g。
4.8.3 尘埃控制:粒径<20μm。
4.9 装置气体年漏气率小于1%。
4.10 装置连续无故障运转时间不应低于1000h;累积无故障运转时间不应低于5000h。
4.11 噪声水平:≤75dB(A)。
?
5 结构与性能
5.1 结构要求
装置主要由回收系统、充气系统、净化系统、抽真空系统、储气罐以及控制系统等组成。
5.1.1 装置结构布置应合理、美观,各部件应具有良好的防锈、防震能力,安装牢固,使用可靠。
5.1.2 装置各管线的连接、拆装和设备各部件应方便维修,易于操作。
5.1.3 装置的旋转部分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,不得危及人身安全。
5.2 整机性能
装置的结构设计应能使该装置安全地进行下列各项工作:
a)对装置本身的储气罐及管路系统抽真空及进行真空度测量;
b)对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器抽真空及进行真空测量;
c)从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器中回收气体并加以储存及进行残压测量;
d)对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器充气至额定工作气压;
e)滤除及吸附六氟化硫气体中的杂质及水分等,净化六氟化硫气体。
5.3 气路系统
5.3.1 气体管路应排列整齐、清晰、美观,横平竖直。
5.3.2 气体管路接头必须牢固可靠,与外部设备相连的接头结构应与六氟化硫绝缘设备充气口配套,连接方便、可靠。
5.3.3 在各种使用条件下,整个气路系统的密封必须良好,气路系统不应给SF6气体带入油、空气、金属粉尘等杂质。
5.4 储气罐
5.4.1 储气罐设计制造和试验按GB 150-89《钢制压力容器》进行, 并符合国家劳动总局制定的《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》的要求。
5.4.2 储气罐内部应清洁,无遗留杂质。内壁应进行防锈处理,外表面漆层应牢固光洁。
5.4.3 储气罐容积不宜小于0.4m3,容积过小的应设置充气瓶装置(具有灌气瓶功能)。
5.4.4 储气罐应具有下列装置:
--气压指示器;
--超压监视器及安全释放装置;
--液位监视装置;
--手孔及排污孔。
也可以配备加热装置。
5.5 气体回收系统
该系统应包括压缩机、缓冲器、分离器、过滤器、热交换器、安全阀、逆止阀及气体压力表等(有些回收装置还应包括真空泵、真空表、冷冻装置)。
5.6 抽真空系统
5.6.1 抽真空系统包括真空泵、真空表(仪表灵敏度不低于10Pa)。
5.6.2 抽真空系统应具有防止真空泵油倒流的措施。
5.6.3 抽真空系统应具有排气接头,以便连接排气管。
5.7 过滤器
5.7.1 过滤器设计应能有效地过滤气体中的水分和微量固态杂质,使之不重新进入净化后的气体。必要时还应具备过滤六氟化硫电弧分解生成物等气态杂质的功能。
5.7.2 回收系统和充气系统应分别用各自的过滤器装置。
5.7.3 过滤器结构应合理,便于活化再生(没有该功能除外),便于更换吸附剂。
5.8 阀门
5.8.1 各种阀门密封性能必须良好,在任何位置均不应向外泄漏气体,在关阀状态下不应有内部渗漏现象。
5.8.2 各种阀门的操作应灵活、可靠,开闭指示应直观、正确。
5.8.3 各种阀门应具有良好的防锈能力和较长的使用寿命。
5.9 面板控制系统
5.9.1 控制面板应有以下设施:
--装置进出口的压力指示仪表(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.5级);
--反映真空度的真空表;
--操作系统简图和操作顺序表;
--操作阀代号及气体进出口标志。
5.9.2 各种表计应性能可靠,排列位置适当,安装牢固。
5.9.3 操作系统图应清晰明了,各种表计及阀门操作把手处于图中相应位置,便于操作。
5.10 相序指示器及电源开关
5.10.1 为防止真空泵电机反转,应安装相序指示器。
5.10.2 回收装置采用的电源总开关应便于改变相序或安装自动换相装置。
5.11 移动式回收装置的移动轮大小适中,转动方向灵活,便于现场移动。
5.12 接地
5.12.1 回收装置应有可靠的接地。
5.12.2 回收装置应设置专用的接地螺栓,并置于明显的位置和具有接地符号标志。
5.13 铭牌
出厂的每台装置应具有字迹清楚,又不易磨损的铭牌。铭牌应包括下列数据:
--制造厂名称及商标;
--产品型号及名称;
--装置极限真空度;
--回收初压力;
--回收终压力;
--回收气体速度;
--充气速度;
--抽真空速度;
--最大储气量及储存方式;
--电源电压及功率;
--装置的重量;
--装置的外形尺寸;
--出厂编号;
--出厂年月。
--铭牌的位置在产品处
|